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W A P 
简体 | 繁体
政务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务公开>>公开信息内容
华亭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华亭县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3948482-30/2017-1026007 公开目录: 政府公文 发布日期: 2017年10月26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华政发〔2016〕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华亭各单位:

县地震局制定的《华亭县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批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华亭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3日

华亭县地震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人员组成

2.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分组及职责

2.3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值守

2.4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地点

2.5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及工作分组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

3.2地震预警级别

3.3地震预警的发布

3.4预警预防行动

3.4.1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与防震工作部署

3.4.2短期地震预报与防震准备

3.4.3临震预报与临震应急反应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4.1.2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5.震后应急

5.1震情速报

5.2灾情速报

5.3启动应急预案

5.3.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运作程序

5.3.2召开组长会议

5.3.3召开指挥部全体会议

5.3.4派出抗震救灾工作组

5.3.5震情灾情公告

5.3.6抢救与抢险

5.4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5.5呼吁与接受外援

5.6涉外事务

5.7震区乡()的应急救援

5.8震区企业的应急救援

5.9应急结束

5.10善后处置

5.11社会救助

5.12调查和总结

6.公众宣传教育

6.1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协调机制

6.2向社会发布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判定信息

6.3向社会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

7.培训

8.演习

9.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9.1有感地震应急

9.2平息地震谣言

9.3特殊时期戒备

9.4邻近地区震灾应对

10.预案的修订、监督检查和奖惩

10.1预案的修订和更新

10.2监督检查

10.3奖惩

10.4制定与解释

10.5预案实施时间

11.附录

11.1华亭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响应组织机构框图

11.2华亭县地震应急灾情收集专项预案

11.3华亭县地震应急抢险救援专项预案

11.4华亭县地震应急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专项预案

11.5华亭县地震应急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专项预案

11.6华亭县地震应急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专项预

11.7华亭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专项预案

11.8华亭县地震应急治安保卫专项预案

11.9华亭县地震应急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专项预案

11.10华亭县地震应急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专项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为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快速、协调、高效、有序地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甘肃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参照《国家、省、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地震安全形势和地震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事件的地震应急。

1.4 工作原则。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处置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灾害事件。地震应急实行政府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县(乡)人民政府是地震应急的主体,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地震应急给以必要的协调和支持。地震应急坚持各部门分工负责,协同行动,信息共享,资源互通的工作原则;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地震局迅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并接受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

2.1 华亭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 指 挥: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其他各副县长、华亭煤业集团负责人。

成员: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华亭有关单位、华亭煤业集团负责人(成员单位指挥机构框图见附录1)。

2.2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分组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组,分工负责相关抗震救灾工作。

(1)灾情收集组。由县民政局牵头,地震、教育、卫计、国土、工信、安监、统计、电力、水务局、各乡镇、工业园区、街道办等参加。

主要职责:收集、汇总、报告灾情;调查震感范围、成灾范围、社会影响和地质灾害等情况。

(2)抢险救援组。由县人武部牵头,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华亭煤业集团救护大队、乡镇、工业园区地震应急救援小分队和东华街道办社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其他社会救援力量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救被压埋和被困群众以及受伤人员;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送;清理灾区现场。

(3)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由县民政局牵头,公安局、发改局、工信局、交通局、团县委、红十字会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调集、转运、登记、发放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组织和统筹安排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的登记、工作分工及参与受灾群众救助和帮扶等工作。

(4)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由县卫生计生局牵头,县食药监局、农牧局、团县委、红十字会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移;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和药品,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做好伤员、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与心理援助及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

(5)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由县发改局牵头,工信、住建、财政、国土、交通、农牧、水务、文广、安监、综合执法局,安口火车站、国网华亭县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华亭分公司、中国移动华亭分公司、中国联通华亭分公司、中石油华亭分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抢修维护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和通信、供电、给排水、供气、供热、防洪、广播电视等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组织开展灾区房屋安全鉴定;指导恢复生产,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

(6)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由县安监局牵头,水务、公安、工信、环保、国土、住建、交通、气象局,公安消防大队、中石油华亭分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扑救火灾,处置危化品泄漏事故,做好防火及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负责重大地质灾害和气象信息预报及水灾隐患监测预警及处置;加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基础设施的监测防控,保障运行安全;加强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

(7)社会治安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武警中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防范打击趁机进行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看守所等重要场所的警戒,维护社会稳定。

(8)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组。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民政局、文广局、红十字会等参加。

主要职责:接受和安排县内外捐赠,处理涉外事务。

(9)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政府办公室、民政、地震、文广局、网信办、电视台等部门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发布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按规定组织安排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做好现场服务与管理工作。

2.3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值守

震后72小时内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必须坚守岗位,做好应急值守,72小时至5天内至少有1名副科级干部值班,随时受领任务。

2.4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地点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分管抗震救灾工作的副县长兼任。

2.5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及工作分组

(1)工作职责:

①迅速开展震情灾情速报,提出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②贯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工业园区、街道办、华亭煤业集团、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并督促落实;协调外地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

③指导抗震救灾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有关新闻稿进行审核。

④起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2)指挥部办公室设四个工作小组:

①综合组: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承办抗震救灾文电、讲话稿、汇报稿,制发会议纪要,协调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受灾乡镇、工业园区、东华街道办工作,保障应急期间上级来人和本县各工作组办公、食宿、交通、通信等。

②灾情信息组:由县民政局长任组长、地震局长任副组长,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灾情,按上级要求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灾情核查工作。

③值守和联络组:由县政府应急办主任任组长,负责应急值守,处理值班信息,与各相关领导保持联络。

④督查组:由县监察局局长任组长,县委办、政府办、财政、民政、审计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受理工作投诉,督促投诉整改,督查各相关单位、乡镇、工业园区、街道办抗震救灾责任落实情况。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

县小型数字化地震监测台网和地震信息节点对地震监测信息进行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贮和报送;并从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地震局监测预报中心获取数据,进行震情跟踪;地震宏观观测网络人员进行宏观异常观测、调查、落实。

3.2 地震预警级别

按照可能发生地震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预警发布级别分为3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地震临震预警为Ⅰ级预警(红色),就是对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

地震短期预警为Ⅱ级预警(橙色),就是对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

地震中期预警为Ⅲ级预警(黄色),就是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

3.3 地震预警的发布

全国性的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由省人民政府发布。

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县人民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中国地震局、省地震局和市地震局报告。

3.4 预警预防行动

地震预警预防行动,是依据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短期地震预报—临震预报的递进式预警,分别采取相应的防震工作部署及预防行动。

3.4.1 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与防震工作部署

县地震局根据国家、省、市划定的地震重点危险区,提出部署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由县政府上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县政府执行。

3.4.2 短期地震预报防震准备

短期地震预报发布后,县地震局按照市地震局的安排,及时开展全县震情跟踪工作,提出防震工作方案,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政府及时部署防震准备工作。

3.4.3 临震预报临震应急反应

省人民政府临震预报发布后,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县人民政府应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县地震局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2)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3)要求有关部门对重大工程、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4)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5)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①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300人以上(含失踪),直接经济损失占我省上年度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地震灾害事件等级标准,见“地震灾害事件等级标准表”。)

②Ⅱ级: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50人以上至300人以下(含失踪),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9级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5.9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③Ⅲ级: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上至50人以下(含失踪),造成较重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5.9级地震,人口密集区发生4.5~4.9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④Ⅳ级: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4.5~4.9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4.1.2 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级、级响应:在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级响应:在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导和支持下,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级响应: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导和支持下,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确定地震应急响应级别的权限:I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响应由省政府决定。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先期处置,由县政府确定。

5 震后应急

5.1 震情速报

震后30分钟内,县地震局根据华亭县小型数字化地震监测台网数据以及与省地震局衔接初步确定的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第一时间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5.2 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指地震系统对地震灾情和地震影响情况的速报。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地震灾情速报的工作程序如下:

地震灾情发生后,由县民政局负责迅速启动全县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灾情,并派人迅速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乡镇或区域了解震害信息。同时,受灾乡(镇)、企业立即调查了解灾情,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将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汇总后,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及县地震局。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县政府和市地震局。

5.3 启动应急预案

根据监测和收集到的震情灾情信息,县地震局向县政府提出启动《华亭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建议,经县人民政府领导批准,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始运作,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县人民政府县长。

5.3.1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运作程序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运作包括:①召开组长会议②召开指挥部全体会议③派出地震应急专项工作组和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④抗震救灾指挥部视灾害程度、区位敏感性和其他特殊考虑,确定运作方式。

5.3.2 召开组长会议

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召开组长会议,通报震情灾情,根据灾害程度和灾区自我恢复能力确定应急规模,组织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安排抗震救灾事宜。

5.3.3 召开指挥部全体会议

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召开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会议,通报震情灾情,根据灾害程度和灾区自我恢复能力确定应急规模。

5.3.4 派出地震应急专项工作组

根据已组建的九个地震应急专项工作组和两支地震灾害救援力量,统筹安排全县地震专项应急工作,协助重点灾区所在乡(镇),处理和协调其难以解决的紧迫问题,视灾区需求协调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单位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县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

5.3.5 震情灾情公告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县地震局依照有关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公布震情、灾情信息。

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发布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

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发布灾情和震情趋势判断的公告;适时组织后续公告。

5.3.6 抢救与抢险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组织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组和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赴灾区进行抢险与抢救工作。

5.4 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县政府办、民政局、县地震局负责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在乡(镇)、企业的配合下,共同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包括人员伤亡、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救灾直接投入费用构成。

5.5 呼吁与接受外援

1.县地震局、民政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行新闻发布会,分别介绍震情、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2.县民政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呼吁社会提供援助并提出需求,并负责接受社会提供的紧急救助款物。

3.县政府办负责接受和安排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队伍。

4.县红十字会向对口组织发出提供救灾援助的呼吁;接受通过中国红十字总会提供的紧急救助。

5.6 涉外事务

除军事禁区、重要涉密和由县政府确定的特殊区域外,一般地区可以允许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到现场进行考察和救灾;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外国新闻记者到现场采访。上述人员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待,并依法进行管理。

5.7 震区乡()的应急救援

在地震灾害发生后,震区乡(镇)应立即启动本级预案,组成抗震救灾机构,协调、组织本辖区各部门及应急小分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2.划分救援区域,分配搜索营救与医疗救护任务;组织接待境外救援队、分配搜索营救任务并协助工作;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3.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

4.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

5.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6.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

5.8 震区企业的应急救援

在地震灾害发生后,震区各企业应立即启动本级预案,组成抗震救灾机构,协调组织本企业各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听取上级部门的震情通报,及时调度指挥各负责范围内的抗震救灾工作。

2.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灾,并动员企业职工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3.组织人员调查企业受灾程度及范围,及时将情况真实上报。

4.向职工宣传救灾政策,稳定职工情绪,安排好灾后生活;依据灾情调拨、运输及分配救灾物资。

5.尽快恢复交通、通讯、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功能,保障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及时组织人员排查企业震后建筑、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9 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

第一,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

第二,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

第三,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

第四,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达到上述条件,县人民政府可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部门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5.10 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事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11 社会救助

县民政局负责接受、安排本辖区社会各界紧急救助、呼吁并接受境内外提供的紧急救助。

县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安排社会各界紧急救助,安排境外红十字总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总会提供的紧急救助。

5.12 调查和总结

地震应急工作基本结束后,由县地震局负责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对地震应急响应进行总结。

6 公众宣传教育

6.1 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协调机制

县地震局、科技、民政、农牧、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公众的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使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

6.2 向社会发布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判定信息

县地震局在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结合省、市地震局会商意见判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动员相关地区的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工作。

6.3 向社会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

各级各部门应最大限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民众的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7 培训

各乡(镇)及矿区各单位要不定期组织进行应急管理、救援人员和志愿者业务知识技能的培训。

8 演习

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预案确定的职责任务,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尤其是县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大队和东华街道办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每年应举行1-2次大规模的应急演练,切实提高队伍的实战技能和水平。

9 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9.1 有感地震应急。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以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当我县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县地震局收集震情与灾情,提出震情趋势判断意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督导有关乡镇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

9.2 平息地震谣言。当我县辖区内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当地乡镇应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县地震局派出工作组调查谣言起因,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宣传工作;县人民政府要督导谣言发生地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平息地震谣言.

9.3 特殊时期戒备。在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期间,县地震局进行应急戒备。要强化震情值班、地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县人民政府。

9.4 邻近地区震灾应对。地震发生在邻近地区,但对我县造成震灾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时,根据初步判定的震灾损失或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10 预案的修订、监督检查和奖惩

10.1 预案的修订和更新。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中的职责和任务,制定、修订本部门的子预案,九个专项应急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地震应急专项工作方案,报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县地震局应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对《华亭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10.2 监督检查。由县地震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华亭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10.3 奖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华亭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实施中的行为进行奖惩。

10.4 预案制定。本预案由县地震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修订,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10.5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制定的《华亭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华政发〔2013〕131号)同时废止。

11 附录

附录1: 华亭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响应组织机构框图

总指挥:县委书记、县长

中国电信华亭分公司

县红十字会

县安监局

县食药监局

县农牧局

县交通局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管理局

县财政局

县公安局

县教育局

县民政局

县地震局

华亭县人武部

县委宣传部

县政府办公室

县发改局

县工信局

县卫生计生局

县国土局

县水务局

县环保局

县文广局

县统计局

团县委

网络和信息化办公室

武警华亭中队

县公安消防大队

县气象局

国网华亭县供电公司

中国移动华亭分公司

中国联通华亭分公司

中石油华亭分公司

安口火车站

副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人武部部长、分管副县长、华亭煤业集团负责同志

成 员

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兼任

灾情收集组。县民政局牵头

抢险救援组。华亭县人武部牵头

群众生活保障组。县民政局牵头

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县卫生局牵头

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县发改局牵头

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县安监局牵头

社会治安组。县公安局牵头

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组。县政府办公室牵头

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县委宣传部牵头

附录2:

华亭县地震应急灾情收集专项预案

地震灾害发生后,为了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准确的灾情信息,为党委和政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确保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根据《华亭县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灾情信息是救灾工作的重要决策基础,是县委和县政府指导地震灾情救助工作科学依据。地震灾情收集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准确、及时高效的原则。

二、机构组成及职责分工

按照《华亭县地震应急预案》,成立由县民政局牵头的应急灾情收集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文乐 县民政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赵俊祥 县地震局局长

康文昊 县教育局局长

马 军 县卫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杨 峻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永建 县工信局局长

王旭东 县农牧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蔺建安 县林业局局长

马鹏程 县水务局局长

杨丕良 县交通局局长

朱兴明 县文广局局长

张威如 县供电公司经理

辛树军 县统计局局长

景金元 县执法局局长

成 员:王俊良 县民政局灾害信息员

李 斌 县地震局灾害信息员

闫军芳 县教育局灾害信息员

刘天新 县卫计局灾害信息员

张俊鹏 县国土资源局灾害信息员

杨红英 县工信局灾害信息员

马 斌 县农牧局灾害信息员

安有龙 县林业局灾害信息员

施 杰 县水务局灾害信息员

张郭峰 县交通局灾害信息员

孟继斌 县文广局灾害信息员

赵小虎 县供电公司灾害信息员

潘羿橦 县统计局灾害信息员

王拴生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灾害信息员

地震应急灾情收集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县地震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

2.负责全县灾情核实和损失核定;

3.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进行灾情会商;

4.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汇报灾情;

5.负责灾情信息的对外发布。

民政局:负责全县整体灾情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

地震局:负责地震震感范围、等级、破坏强度的监测和发布。

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设施受灾情况的收集统计、损失核定。

卫计局:负责全县医疗卫生设施受灾情况的收集统计、损失核定。

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情况的监测、测定。

工信局:负责全县工商企业和通讯设施受灾情况的收集统计、损失核定。

农牧局:负责全县农作物、畜牧业受灾情况的收集统计、损失核定。

林业局:负责全县林果受灾情况的收集统计、损失核定。

水务局:负责全县水利设施受灾情况的收集汇总、损失核定。

交通局:负责全县交通设施受灾情况的收集汇总、损失核定。

文广局:负责全县文化设施和旅游设施受灾情况的收集统计、损失核定。

电力局:负责全县电力设施受灾情况的收集统计、损失核定。

统计局:协助县民政局做好灾情统计工作,并对全县灾情统计情况审核把关。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县城公共设施受灾情况的收集汇总、损失核定。

各乡镇、东街办、工业园区:负责本辖区内地震灾害造成的各类灾情的收集统计,及时、快速上报相关单位。

三、工作程序

地震灾情发生后,各成员单位根据指挥部总体部署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各乡镇、东街办、工业园区灾情统计人员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本辖区内灾情,并向灾情收集组和相关业务部门报告灾情。灾情收集组协调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灾区,进行灾情核实、会商、核定损失,然后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灾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向上级业务部门上报灾情,对外发布灾情信息。

四、工作要求

1.地震灾情发生后,各成员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上传下达。

2.灾情信息统计要实事求是,科学准确,上报及时。

3.各单位灾害信息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

附录3:

华亭县地震应急抢险救援专项预案

地震灾害发生后,为了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准确的灾情信息,为县委和县政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确保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置。根据《华亭县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地震应急体制机制,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肃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平凉市地震应急预案》和《华亭县人民政府地震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华亭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及毗邻地区发生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

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科学应对、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

二、事故特点

1.瞬间发生,破坏力强,人员伤亡重。地震造成断裂层错动、地面倾斜、升级和变形,导致大片居民住宅、建筑、道路、桥梁等倒塌和城镇基础设施毁坏,甚至损毁整个城市,破坏力及其强大。由于地震发生后出现大范围房屋倒塌和地面破坏,造成大量人员被埋压,引发火灾等次生灾害,灾民一时无法得到有效救助,导致伤亡人数不断增加。

2.受灾范围广,社会秩序混乱。地震极易造成整个城市或局部地区政府职能的运转停滞,倒塌建筑得不到及时清理,人员得不到及时救助,医疗等生活物品得不到及时供应,停电、停水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不利。

3.基础设施损坏严重,救援特别困难。地震可能造成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生命线工程毁坏,大量人员被埋或失踪。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救援部门自身也不同程度的遭受损害,影响救援行动开展。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地震发生后,县人武部严格按照《华亭县地震应急预案》要求,指挥协调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抢险救援组人员组成

组长:县人武部部长、政委

成员: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华有关单位、华亭煤业集团负责人。

2.抢险救援组工作分工及职责

县人武部:负责担任抢险救援组指挥机构,协调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华亭煤业集团救护大队、乡镇、工业园区地震应急救援小分队和东华街道办社区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其他社会救援力量等部门及人员参加救援。主要组织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救被压埋、被困群众以及受伤人员,开展物资运送及灾区现场清理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设置警戒,协调相关部门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戒线,实施局部交通管制。警戒范围的确定应综合考虑火灾、水灾、危险化学品泄露、供电状况、建筑物再次垮塌等因素。

县消防大队:负责按照确保危、急、险、重和重点部位(区域),制订抢险救援行动方案,确定救援力量部署,展开救援行动。通过问、听、喊、嗅、寻、判、测等方法,利用生命探测仪、搜救犬等救援装备,确定被埋人员数量和具体位置。使用破拆、救生、牵引、起重等器材装备,积极营救被埋压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救援。

县武警中队:负责掌握受灾总体面积、建筑垮塌区域、可能再次发生垮塌区域等情况,利用生命探测仪、搜救犬等装备,采取听、看、敲、喊、询问知情人等方法,确定被困人员的具体位置及数量。

华亭煤业集团救护大队:负责迅速组织救人行动,在地震发生后,72小时黄金救援时间内,充分运用各种救人手段和器材装备,全力抢救遇险被困人员。

四、注意事项

1.正确选择指挥部和车辆停放的位置,远离建(构)筑物和树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保持与气象、地震部门的联系,随时获取最新信息。

3.参与救援的所有人员必须以组为单位,不得单独盲目行动。救援过程中要加强安全防护意识,佩戴防护装具,正确操作使用器材装备。

4.救援行动中,要注意防止建(构)筑物二次垮塌和火灾、水灾、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5.消防车辆出动时,选择救援道路要以主干道为主,通过桥梁时,要先查明其结构是否变形,不能贸然通过。

6.在救援初期和被埋压人员仍有生还可能时,不得直接使用大型铲车、吊车、推土机等机械设备清理现场。

7.救援工作要在地震和建筑专家的指导下,现场安全员要注意观察现场建筑物的变化,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提供给救援人员,预防和避免垮塌事故的发生。

附录4:

华亭县地震应急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

专项预案

为了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提高灾民生活应急救助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给灾民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救助,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华亭县地震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地震应急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是地震灾害救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应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高效运转;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实行就近就地、分散与统一安置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群众自救的原则。切实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机构组成及职责分工

成立地震应急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组,由县民政局牵头,县公安局、发改局、工信局、交通局、团县委、红十字会等单位组成,组成人员如下:

长:杨文乐 县民政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王志君 县发改局局长

马新民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永建 县工信局局长

杨丕良 县交通局局长

苟国英 县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张 伟 团县委书记

韩万良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员:王俊良 县民政局干部

何剑飞 县发改局干部

罗 伟 县公安局干警

杨红英 县工信局干部

张郭峰 县交通局干部

李平坤 县食药监局干部

张 鑫 团县委副书记

范 瑞 县红十字会干部

职责:负责组织调运、转运、登记、发放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物资供应;组织和统筹安排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的登记、工作分工、参与受灾群众救助和帮扶等工作。

民政局:负责组织调集、登记、发放食品、衣被、饮用水等灾区生活必需品和抗震救灾物资;指导、配合乡村两级组织快速做好因灾倒房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指导救援人员在紧急避难场所搭建救灾专用帐篷,对无家可归人员进行安置;承担因灾死亡灾民抚慰金的发放;制定阶段性灾民生活保障计划,并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安排救灾资金;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及物资支援。

发改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粮的调拨和供应工作;负责灾区物价监控,根据情况依法采取有关物价干预措施,维护市场物价秩序,保持灾区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公安局:负责灾区交通秩序,保证救灾物资运输道路畅通;维持灾区社会治安,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工信局:负责灾区食品、衣被、饮用水等灾民生活必需品的筹集;负责组织相关企业抢修因灾损坏的通信设施,保障救灾通信畅通。

交通局:负责救灾物资运输车辆调集;负责灾区道路、桥梁、涵洞的抢修,保持道路畅通。

食药监局:负责向灾区调拨、捐赠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和统筹安排志愿者队伍的登记、工作分工,参与受灾群众救助和帮扶等工作。

红十字会:负责红十字会系统和部分社团或组织捐赠物资的接收,根据灾民需求和发放救灾物资,开展灾民生活救助。

三、工作程序

()县域内发生造成特大损失的破坏性地震和严重破坏性地震时。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由组长迅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紧急会议,通报震情,布置应急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工作组工作。

1.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进入工作岗位。

2.组长或副组长带领工作人员赶赴灾区,进行应急物资及后勤保障物资需求情况调查统计,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3.根据需求,迅速筹集救灾物资,运送至灾区,指导和协助灾区开展救灾物资发放、转移安置灾民帐篷的搭建。

4.根据相关情况,制定应急物资及后勤保障方案,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县域内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时。根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由组长迅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紧急会议。

1.由组长通报灾情,部署工作。

2.按照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立即赶赴灾区开展工作。

四、工作要求

根据有关震情信息,公布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后,“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组”成员应立即到位并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防暑、防寒、简易安居物品和各种生活急需品、方便食品、急救粮食的保障供应。

1.预报发布后应立即组织物资供应及后勤保障组工作人员,增强防震救灾的责任感,立足于防大震、抢大险,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做好充分准备。

2.提早组织,加强物资储备,保障供应,确保方便食品、饮用水、帐篷、衣被等生活必需品,按要求足额供应。确保地震灾害发生后物资的及时供应,切实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稳定。

附录5:

华亭县地震应急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专项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地震灾害造成的危害,提高应对和处置地震灾害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华亭县地震应急预案》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地震灾害前的医疗准备,保证地震灾害发生后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伤残和死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二、组织体系

为高效有序应对地质灾害事件,由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县农牧局、团县委、县红会成立县地震灾害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 军 卫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苟国英 县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旭东 县农牧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张 伟 团县委书记

韩万良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王 涛 县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成 员:张 鑫 团县委副书记

王 辉 县卫计局干部

李平坤 县食药监局干部

马 斌 县农牧局干部

范 瑞 县红十字会干部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应急办,王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移;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做好伤员、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与心理援助及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

卫计局:负责灾区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建议;按规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和评估。

食药监局:负责应急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对向灾区调拨、捐赠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医疗救治的有效性。

农牧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开展人畜共患病监测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和统筹安排志愿者队伍的登记、工作分工,参与受灾群众救助和帮扶等工作。

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助,必要时组派红十字医疗队参与医疗卫生救援;依法接收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其他专业技术小队见附件。

三、工作程序

()抗震减灾医疗救援较大事件的应急响应。

根据县防震救灾领导小组的指示,由组长迅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紧急会议,迅速组织现场急救、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并随时将医疗救援工作进展情况报县防震救灾领导小组。

()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及指挥。

1.在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地震灾害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在事发现场设置临时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和专线电话,并公布专线电话号码,实行24小时现场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要亲临现场,加快抢救进程。

2.在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医疗救护力量赶赴灾区,划分抢救区域,重点抢救重伤员,突击救治中、轻伤员,对灾区伤员进行分级医疗救护。

3.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院及有关乡镇卫生院要做好收治伤病员的准备工作。

4.对接收的伤员进行早期处理,对有生命危险的伤员实施紧急处理。医院要做好救治伤员的统计汇总工作,及时上报。

()灾区卫生防疫防病工作

1.紧急建立灾后疾病监测系统,组织开展灾区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及其危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防治措施。

2.加强病情报告,实行灾区疫情专报制度。在灾区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按要求向县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疫情,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等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疫情和特殊医学紧急事件,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以便及时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处理,迅速控制和扑杀疫情。

3.加强饮水卫生监督管理。及时确定可供饮用的水源,定期开展饮用水源的卫生状况监测。对灾区的食品要进行抽检,及时发现和处理污染食品,消除食物中毒的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

4.指导开展环境卫生清理。对灾民聚集地的厕所、粪便、垃圾等进行消毒消杀,加强对蚊、蝇、鼠等传染物的监测,安全合理使用杀虫、灭鼠药物,采用多种措施,及时有效开展杀虫、灭鼠等工作。

5.认真做好对参加救灾防病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身保护。

()信息报告和发布

医疗急救中心和其他医疗机构接到救援的报告后,在迅速开展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人员伤亡、抢救等情况报告县地震灾害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抗震减灾事件处理结束后,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原因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地震灾害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并提出预防及控制抗震减灾的工作建议。

四、工作要求

根据有关震情信息,公布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后,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到位并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疫情防控工作。

1.预报发布后应立即组织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人员,增强防震救灾的责任感,立足于防大震、抢大险,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做好充分准备。

2.各成员单位要组建作风硬、技术精、能力强的卫生应急队伍,备足备齐必须的交通、通讯工具,现场消杀药械、预防用生物用品,检验设备和必备的生活物资,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附录6:

华亭县地震应急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

专项预案

地震灾害发生后,为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快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地震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损毁,根据《华亭县地震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在处置突发地震事件中的职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相互配合,协调一致,服从全局,紧急处置,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保障有力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二、机构组成及职责分工

组 长:王志君 县发改局局长

副组长:王永建 县工信局局长

郑颖祥 县住建局局长

魏 磊 县财政局局长

杨 峻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杨丕良 县交通局局长

康文昊 县教育局局长

马 军 县卫计局副局长

王旭东 县农牧局副局长

马鹏程 县水务局局长

朱兴明 县文广局副局长

李保全 县安监(煤炭)局局长

景金元 县执法局局长

张威如 县供电公司经理

成 员:何剑飞 县发改局灾害信息员

杨红英 县工信局灾害信息员

王繁荣 县住建局灾害信息员

马 鑫 县财政局灾害信息员

张俊鹏 县国土局灾害信息员

张郭峰 县交通局灾害信息员

闫军芳 县教育局灾害信息员

王 辉 县卫计局灾害信息员

马 斌 县农牧局灾害信息员

施 洁 县水务局灾害信息员

孟继斌 县文广局灾害信息员

杨鹏飞 县安监局灾害信息员

王栓生 县执法局灾害信息员

赵小虎 县供电公司灾害信息员

地震应急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抢修维护公路、协调铁路等交通运输设施和通信、供电、给排水、供气、供热、防洪、广播电视等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组织开展灾区房屋安全鉴定;指导恢复生产,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

发改局:负责传达上级领导组决议、决定和命令,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加强联络沟通,协调处理抗震救灾日常事务,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申报争取灾后重建项目,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

工信局:负责全县工业企业和通讯设施受灾情况的收集统计、损失核定,积极申报争取中小企业灾后重建项目资金。

住建局:对管辖范围内的供水管网、排污排洪设施等进行加固抢修,组织开展灾区房屋安全鉴定。

财政局:负责做好应急资金的拨款工作,并加强对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

国土局:对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灾情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开展震后应急排查工作,指导各乡镇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灾情险情评估和监测预警工作,负责落实新建项目建设用地。

交通局:负责开辟救灾绿色通道,调集征用救灾车辆,组织道路、桥梁、隧道抢修维护,保障公路运输畅通,确保群众基本的生活和出行。

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基础设施受灾情况的收集统计、损失核定,积极申报争取项目资金。

卫计局:负责卫生系统基础设施受灾情况的收集统计、损失核定,积极申报争取项目资金。

农牧局:负责全县农作物、畜牧业受灾情况的收集统计、损失核定,积极申报争取资金实施农业产业基地建设。

水务局:负责水库、水厂、河道、堤坝等水利设施的抢修工作,确保水利管网疏通,供水正常。

文广局:负责组织广播电视设施的抢、排险。建立完善区应急广播体系,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对地震破坏的重点文物进行抢救和保护。

安监局:负责矿区基础设施受灾情况的收集统计、损失核定,协调指导乡镇煤矿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执法局:负责县城公共设施受灾情况的收集汇总、损失核定,对地震破坏后的公共设施进行抢修。

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处理、恢复电力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安口火车站:负责辖区内铁路受灾情况核定和信息上报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汇报衔接,及时抢修受损路面。

中石油华亭分公司:负责汽油、柴油储备,确保供应畅通。

中国电信华亭分公司、中国移动华亭分公司、中国联通华亭分公司负责对地震破坏的通讯设施尽快恢复,确定重点用户,确保通讯线路畅通;必要时开通专用线路或配备通讯装备,确保抗震救灾指挥部公用通信网应急通信畅通。

三、工作程序

1.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安排部署工作。

2.各成员单位组建地震应急专项小组,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收集整理汇总各自辖区内基础设施受灾情况,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灾情收集组报告。

3.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抢险、排险、抢修和应急恢复工作方案,组织专家组对受到破坏的基础设施进行技术鉴定,明确是否需加固、修复或拆除重建等类别,然后研究制定总体方案,根据灾害程度确定运作方式,上报县地震救灾指挥部。

4.各成员单位根据总体方案要求开展抢修、维护和生产恢复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地震灾情发生后,各成员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启动工作,及时建立地震应急指挥部,形成上下贯通、反应迅速、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

2.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迅速掌握电力、交通、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组织做好受损设施的抢修维护,并做好灾区生产恢复的准备工作。

3.各单位灾害信息员要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附录7:

华亭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专项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事故,规范此类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华亭县地震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县区域内地震事件发生后,我县次生灾害的应急防范处置。

4.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地震应急响应的等级情况,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协调指挥下,立即启动本方案,严格遵循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应对地震次生灾害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预案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服从指挥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二、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织机构和职责

1.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人员组成

组 长:县安监局局长、县安委办主任

副组长: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成 员: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各成员单位

2.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职责

安监局:负责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次生灾害灾情情况(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和失踪人数、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诱发因素、发展趋势等);根据各成员单位现场反馈的抢险救灾信息,共同分析次生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并发出应急工作的各种指令;做好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防范工作,加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监测防控,确保运行安全,并及时向县防震减灾指挥部报告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应急工作信息。

水务局:负责收集监测全县水源地、水库、河流等灾情信息,再及时处置的同时将并灾情信息上报指挥部。

公安局:负责做好次生灾害风险排查、防范处置等工作,再及时处置的同时并将灾情信息上报指挥部。

工信局:负责加强规模以上企业安全风险排查防范处置工作,再及时处置的同时并将灾情信息上报指挥部。

环保局:负责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再及时处置的同时并将灾情信息上报指挥部。

国土局:负责重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处置,再及时处置的同时并将灾情信息上报指挥部。

住建局: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及重大基础设施的监测防控,再及时处置的同时并将灾情信息上报指挥部。

交通局:负责已被毁坏的道路桥梁的抢险抢修,再及时处置的同时并将灾情信息上报指挥部。

气象局:负责加强气象信息预警预报,并及时将信息上报指挥部。

消防大队:负责按照指挥部统一指挥部署,组织扑救火灾,做好防火排查防范工作,并再及时处置的同时将灾情信息上报指挥部。

中石油华亭分公司:负责处置危化品泄露,做好风险排查、防范、监测工作,再及时处置的同时将并灾情信息上报指挥部。

3.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工作应急值守

震后72小时内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总指挥坚守岗位,做好应急值守,72小时至5天内至少1名成员单位副科级干部值班,随时受领任务。

4.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办公地点

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综合办,实行集中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总指挥担任。

三、预警与预防机制

1.事故预防

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指挥部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建立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应急工作机制,督促相关单位排查、消除地震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防范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2.可能影响的领域和引发的重大事故

可能影响的领域有矿山开采、电力、通讯、建筑施工、交通、河道和危化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储运等。

可能引发水淹、停电、停水、通信中断、重大设施和设备严重毁损,大型水利设施和桥梁严重破坏,交通中断,油气管线泄漏、建筑物垮塌、物体打击,以及火灾、爆炸和泄漏中毒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预警信息处置

接到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预警通知和有关部门预警信息后,由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办公室起草县次生灾害防范预警通知,对受影响的地区和可能引发事故的行业企业进行预警并提出意见和要求。并负责预警信息落实情况的跟踪工作。

四、地震应急

1.应急响应程序

(1)地震发生后,立即各成员单位单位召开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工作会议,安排抢险救灾工作,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2)指导灾区重点企业开展次生灾害排查工作,对可能引发火灾、爆炸、地面塌陷、放射性物质泄漏等次生灾害源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对震后产生的次生灾害,立即协调抢险队伍实施救援,对次生灾害发生区域实行隔离,迅速疏散群众,营救受害人员,全力控制灾情蔓延。

2.防范次生灾害事故

根据灾害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相关企业、单位排查、消除可能引发次生灾害事故的隐患和险情,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应对措施。

3.震情灾情报道

按照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办公室及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4.应急队伍

有关行业企业的抢险队伍为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应对次生灾害事故可调用或协调的应急救援队伍。

5.震区企业的应急救援

在地震灾害发生后,震区各企业应立即启动本级预案,组成抗震救灾机构,协调组织本企业各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听取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安排,及时调度指挥各范围内的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次生灾害的防范处置工作。

(2)迅速安排组织人员进行救灾,并动员企业职工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3)组织人员调查企业受灾程度及范围,及时将情况真实上报。

(4)向职工宣传救灾政策,稳定职工情绪,安排灾后生活。

(5)及时组织力量对企业震后建筑、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全力做好次生灾害防范工作。

6.应急结束

经县政府宣布灾区地震应急结束,次生灾害源得到控制,危害基本消除,紧急应急措施方可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7.善后处理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讯设备等,事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8.调查和总结

地震应急工作基本结束后,由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办公室负责对震后次生灾害防范处置工作进行调查并进行总结。

五、公共宣传教育和培训

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各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各有关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可能引发次生灾害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企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普及灾害引发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企业抗震减灾的能力和水平。

六、附则

1.本方案为县地震应急次生灾害防范处置方案,涉及的各成员单位在地震应急工作中都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得违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奖惩。

2.本预案经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录8:

华亭县地震应急治安保卫专项预案

为确保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确保发生灾情期间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根据《华亭县地震应急预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任务分工

为做好地震期间的各项治安保卫工作,县公安局成立地震应急治安保卫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地震灾区治安保卫及次生灾害工程抢险工作的统一部署、协调、组织和指挥。

组 长:陈 龙

副组长:何智民、赫月全、曹瑞龙、文国忠、景万福、张金荣、朱界斌、马新民、郑兴鹏、程澜、杜发荣。

成 员:各室队所负责人(含武警、消防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九个工作组。

1.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由政委何智民任组长。人员由指挥中心民警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综合反映辖区灾情和治安动态,保证信息情况及时准确地传送;传达落实领导小组对灾区治安保卫工作和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组织协调全局各部门抗震救灾和各项治安保卫工作,积极协调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同时安排专人负责迅速恢复或建立灾区公安机关的通讯网络和计算机网络,保证全县公安机关通讯联系畅通。

2.情报信息组。由副局长朱界斌任组长,人员由国保大队、网监中队民警及各派出所信息员组成。负责分析、研判地震期间发案特点及社会治安走势,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国保大队:灵通情报信息,做好地震期间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趁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处置工作;严厉打击地震期间邪教组织举行的非法聚集、滋事等活动。网监中队:负责对网络公共安全巡查控制,及时发现互联网、微博、微信中影响灾区稳定的地震谣传及行动性、动向性信息,及时封堵、删除并落地查人;对在互联网上煽动灾民、网民闹事及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收集固定证据并依法查处;对于在互联网上散布恐慌、恐怖信息人员,及时查处打击。

3.社会面治安保卫组。由副局长马新民、文国忠任组长,成员由各派出所、巡警中队民警组成。负责组织震区社会面上的治安巡逻防范,作好应付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4.重点部位安全保卫组。由副局长马新民、治安大队长程澜任组长,各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民警组成。治安大队、事发地派出所:督促辖区有关部门做好易燃易爆、放射性和有害剧毒物品的保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监视灾情变化,维护好群众在向安全地带转移时的秩序,加强本辖区社会面的控制工作,维护公共场所的治安秩序。同时一旦地震发生后,要立即安排警力赶赴党政机关、要害部门、救济物品集散点及辖区内各金融单位、学校、商场、桥梁、仓库等部位维护秩序,以及地震台站、监测设施设备、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市、县党政领导等救援组织官员等政要赴灾区视察、慰问等的安全保(警)卫工作。看守所、拘留所:负责做好在押、拘留人员监管工作及转移工作,严防发生看守所在押、拘留人员集体骚乱、暴狱以及社会不法分子趁机冲击看守所、拘留所等事件的发生。

5.打击违法犯罪工作组。由副局长朱界斌、文国忠任组长,人员由刑侦大队、禁毒大队、经侦大队民警组成。负责预防和及时侦办地震期间灾区发生的打、砸、抢、盗等各类刑事案件,并依法从严从快处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防范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趁机实施爆炸、劫持人质案件及影响灾区社会稳定的恐怖袭击事件;负责严厉打击趁地震灾害之机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扰乱灾区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灾区正常秩序。

6.火灾抢救、预防组。由副政委景万福、副局长曹瑞龙、县公安局党委成员杜发荣任组长、人员由消防大队、县武警中队官兵、华亭县森林公安分局民警组成。全体消防、武警官兵和森林公安分局民警要做好上一线、打头阵的思想准备和器材、物资、交通工具等准备,一旦发生地震,能迅速组织警力最短时间赶赴相关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抢救受伤和被困群众,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抢救工作结束后,要组织力量加强灾区的巡逻防范,特别是重点单位、重点部门守护,配合重点部位安全保卫组维护好震区的治安秩序,减少案件的发生。同时消防大队要负责对地震引发的火灾、危化品泄露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救援,并加强灾区重点设施的消防保障;加强对灾区的消防检查和防火安全宣传工作。

7.交通秩序维护组。由县公安局党委成员交警大队大队长郑兴鹏任组长,人员由交警大队、城区交警中队民警组成。负责维护震区的交通秩序、及时清除路障,疏导道路;根据灾情,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疏散交通管制区内的车辆和人员,认真组织好交通分流,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灾区;加强交通疏导,确保运送抢险救灾物资、人员的车辆安全畅通。

8.应急及后勤保障组。由工会主席赫月全、副局长曹瑞龙担任组长,人员由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民警组成。负责做好地震期间救灾经费及各种抢险救灾物资的协调落实、保障、筹备工作,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将物资发放给相关部门、派出所,并指导、监督救灾物资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确保救灾顺利进行。同时负责应急车辆协调、调配,提供抗震救灾警力的一切生活保障,做好抗震救灾指挥部与灾区现场的音频、视频通信联络保障,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抢修通信设施,保障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9.宣传组。由副政委张金荣任组长,人员由指挥中心、法制大队和信访室民警组成。负责进行地震知识的教育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民警地震灾害后的自救、互救、逃生和抢险救灾等知识。并积极配华亭县卫生防疫部门开展震后防病、防疫知识的宣传,有效预防和减少疾病的流行和传播,同时负责做好救灾时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民警进行教育、奖励和惩处,对外发布我局抗震救灾工作的开展情况。法制大队、信访室:大力进行法制宣传,并对上访、外流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指挥中心:通过网上公安、微博发布我局抗震救灾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领导分工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和全体民警迅速开展工作,并视具体情况调整工作任务。陈龙同志总负责,指挥全盘工作,班子成员根据分组情况组织开展工作。

三、临震应急反应的工作要求

市或县人民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公布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后,地震应急治安保卫工作指挥部成员应立即到位并开始行使职责,按预案检查落实人员、装备和应急通讯网络,保障警令和通讯的畅通。

1.预报发布后应立即组织、动员公安民警,增强防震救灾的责任感,立足于防大震、抢大险,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做好充分准备。加强急救知识、技能的宣传、演练,做到有备无患。

2.严格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确保各类信息的收集、传递、反馈,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3.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熟知震后治安、消防等方面的注意事项,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政令,遵守公共道德,警惕不法分子趁机破坏、造谣、煽动,稳定群众情绪。

4.加强社会面的治安巡逻,对乘机哄抢、盗窃、抢劫、强奸、纵火、报复行凶等现行犯罪分子以及造谣惑众的敌对分子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5.加强对监管场所的安全检查,采取紧急防护措施,按预案疏散相关人员;公安消防武警应协助有关部门对灾害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四、抢险救灾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旦发生地震,应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抢险救灾和治安保卫工作。

1.迅速配合有关部门了解核实地震灾害情况,及时报告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

2.组织警力配合武警部队进行抢险救灾;

3.迅速组织警力,开展治安巡逻防范,维护灾区治安秩序;

4.积极做好震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邮电通讯、金融、救灾物资等重点单位和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的看守;保卫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国际救援组织官员的安全;

5.及时打击各种现行违法犯罪活动,严惩犯罪分子;

6.做好看守所在押人犯的看守工作;

7.维护交通秩序,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8.做好震区火灾的抢救和预防工作;

9.及时了解、掌握灾区社会动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抗震救灾的宣传工作,稳定民心。

五、纪律要求

1.顾全大局。临震预报发布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全体民警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单位或临时指挥部集合。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和看押场所的安全;以党和国家的利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重,迅速组织所有的力量,全力投入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治安工作中。

2.听从指挥。要坚决执县局指挥部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动,积极增援受灾严重地区。

3.严明纪律。全体民警必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警惕性和组织纪律性,克服困难,完成任务。严禁擅离职守,临阵逃脱,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勇于奉献。一旦发生灾情,全体民警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牺牲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到最困难最危险的地方抢险救灾,为保卫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奉献一切。

附录9:

华亭县地震应急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专项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更好地履行地震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的职能,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地震应急工作,保障区内外籍人士、港澳台侨胞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合法权益,有效管理外国救灾捐赠人员或外国政府、驻华使馆、联合国驻华机构代表来平现场考察、救灾或执行公务及外籍或港澳台记者来平采访等有关涉外事务,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

1.2.编制依据

根据《华亭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华亭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地震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的地震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是指在我县境

内发生破坏性地震和具有显著社会影响的地震事件的有关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的紧急处置。

根据地震社会影响和灾害损失情况及《华亭县地震应急预案》分类,我县地震应急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4个等级。

上述事件出现后,县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领导小组进入地震应急状态,并根据事件影响程度和各自职责,采取相应的地震应急反应。

2.地震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应急机构组成和职责

为保证地震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由县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地震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应急工作。

2.1.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组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县政府分管外事工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政府办副主任、民政局负责人、红十字会负责人。

2.2职责

地震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负责救灾捐赠与涉外信息汇总、上报以及下达;传达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地震的指示、命令;协调、督促、检查地震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的落实;承办相关会议等具体工作。并按职责分工,牵头处置有关工作。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组负责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参与其他灾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主要职责为:

(1)政府办:了解收集灾情及侨胞侨眷、台胞台属的受灾损失情况,及时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与地震现场救灾指挥部和县地震局保持联系,及时向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领导小组报告震情、灾情;负责地震中有关涉外、涉侨港澳台事务的组织协调与落实工作;组织起草地震应急新闻宣传报道稿件工作。

(2)民政局:了解收集灾情及侨胞侨眷、台胞台属的受灾损失情况,及时、快速上报相关单位;协助安置受灾的侨胞侨眷、台胞台属,协助侨胞侨眷、台胞台属与亲人的联系及返回工作。

(3)红十字会:参与接受和安排境外救灾捐赠工作。

3.震情发生后的处置程序

3.1.1处置程序

(1)地震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领导小组组长迅速召开会议,做出决策和应对措施。县直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互相支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

(2)涉外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地震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领导小组组长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3.1.2.处置措施

(1)县内地震涉外应采取的处置措施

①地震发生地乡镇迅速组织力量控制局面,防止事态发展。

②地震发生地乡镇牵头做好现场先期处置工作,包括了解并上报地震规模、伤亡人员姓名、人数、状况、国籍、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安置安抚、医疗急救、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

③牵头单位视情并报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以县政府名义向受害人家属致发慰问函电等。

④迅速上报市外办和县委、县政府,除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域外,协同县委宣传部、公安局、旅游局等有关单位,及时安排外国救灾人员或外国政府、驻华使馆、联合国驻华机构代表赴地震现场探视、救灾或执行公务。必要时请市外办给予支持、配合。

⑤牵头单位安排伤亡外国人员家属来我县探视、处理善后事宜。

(2)外国记者管理措施

①协助县委宣传部开展地震事件的对外报道和事故现场的境外记者管理工作。

②与县委宣传部、主管部门共商应对外国媒体的措施。

③负责接待经批准来我县采访的外国记者、港澳台记者。对未经批准擅自前往地震现场的外国记者、港澳台记者,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从速处理。

(3)信息发布的管理

①信息发布管理的主要内容

制订信息发布方案,确定新闻发布形式和地点,受理中外记者现场采访,负责向驻外机构通报情况,管理县内媒体报道,负责网上监测和控制。

②信息发布的原则和重点

地震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遵守纪律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对境外歪曲性报道或造谣攻击,及时组织有针对性驳斥和澄清,正确引导国际舆论。

③信息发布的审批

对地震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事件的一般性新闻报道,由新闻媒体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涉及重大、复杂、热点、敏感问题的新闻报道,经县委宣传部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3.1.3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终止后,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县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有关人员安置、损失评估等后续事宜。

4.地震应急的结束工作

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挥应急工作、文秘总结、审核和归档;编制本次地震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应急报告,报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报县政府和地震局。并通过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的总结,修订本办应急预案,或对本预案提出修改建议。

5.应急保障

5.1通信保障

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做好应急状态下的通信保障工作,保持本办通信联络畅通。

5.2.文电运转保障

本办负责确保各种文电的高效、迅速、准确印制、传递、批抄、分发,避免拖延和失误。

5.3.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地震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研究,开展地震涉外应急培训与模拟演练活动,切实提高地震救灾捐赠与涉外事务应急应变能力。

附件10:

华亭县地震应急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专项预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地震局关于印发《平凉市2016年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平市震发〔2016〕22号)、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华亭县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华防震组办发〔2016〕2号)和全县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弘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辛、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抗震救灾精神,充分展现党的伟大力量和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充分展现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性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张乾喜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徐 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唐小龙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

伏小军 县电视台台长

辛亚伟 县委报道组组长

成 员:县委报道组、县电视台记者、网信办工作人员

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领导下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分管外宣工作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地震灾情,深切关怀灾区群众安全,及时组织调动各方面力量抗震救灾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宣传各级领导情系灾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亲临灾区指导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国家各部委,省市县各级各部门以最快速度、投入最大力量,迅速向灾区调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人员情况,充分反映在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各部门坚强领导下,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战胜地震灾害带来的困难。

2.宣传县委、县政府政府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科学抗震救灾、依法抗震救灾、合力抗震救灾、有力有序有效地抗震救灾,组织带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奋力进行抗震救灾的工作情况。宣传中央、省、市党委、政府领导奔赴灾区、坐阵一线,同灾区群众并肩战斗的感人场景。宣传地震灾区各级干部、广大党员和党的基层组织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宣传灾区广大干部群众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加强民族团结,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积极投入抗震救灾斗争,战胜自然灾害的英雄事迹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3.客观、及时、公开报道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第一时间报道灾情及救援工作进展,反映中央和我省抗震救灾采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宣传有关防震、抗震、救灾的科学知识以及地震过后应注意的卫生防疫等常识。

4.宣传公安干警、武警官兵及各级党员干部群众在灾区人民群众危难时刻挺身而出,不怕吃苦、不怕困难、不怕牺牲的感人事迹,热情讴歌他们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表现出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本色,与人民群众血肉相连、心心相映、夜以继日、连续作战的英勇献身精神,充分展示他们冲锋在前、不畏艰险、英勇无畏的英雄风采。

5.大力宣传全国人民、港澳台同胞及海外华人华侨心系灾区、情系灾区人民,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采取各种方式大力支援地震灾区情况。大力宣传全省各地各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向灾区提供食品、药品等救灾物资,千方百计支持灾区尽快恢复供电、交通、通讯、供水等情况。宣传各族群众团结一致、众志成城,全力救援灾区的感人事迹,充分展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体现社会主义大家庭温暖的民族团结互助精神。

6.宣传县委、县政府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保护文化、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组织灾区重建。大力宣传灾区各族干部群众苦干实干,自强自立,恢复重建工作顺利推进,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发生巨大变化情况。

四、报道安排

1.抗震救灾宣传报道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救援抢险

报道重点:

(1)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暑和救援措施。宣传各级领导情系灾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亲临灾区一线指挥抗震救灾、对灾区人民的亲切关怀。

(2)及时报道震情、灾情,及时报道救援部署、救援进展情况。

(3)充分报道公安干警、武警官兵、各级党员干部群众、志愿队,医护人员克服一切困难,全力开展援救工作,争分夺秒抢险救援的实际行动。

(4)宣传报道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全力组织救灾,党员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群众积极自救的生动事迹。

(5)宣传全国各地和全省干部群众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大力支援灾区抗震救灾的感人事迹。

(6)宣传地震灾害环境下的救援救助、安全避险、防止次生灾害等应对灾难的科学知识,引导人们正确认识自然灾害,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第二阶段:安置善后

报道重点:

(1)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区群众安置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的实际成效。

(2)继续宣传好全国和全省各界对灾区进行各种积极有效援助情况。

(3)报道灾区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互助,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生活、医疗卫生等方面得到可靠保障情况。

(4)报道送往全国各地伤员的医治恢复情况。

第三阶段:恢复重建

报道重点:

1.(1)大力宣传中央、省、市对受灾地区规划重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帮助情况。

(2)宣传全国人民始终关心灾区重建,反映全社会对华亭县建设的积极评价。

(3)宣传灾区各族群众在灾区党和政府的带领下,化悲痛为力量,振奋精神,全力投入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4)宣传灾区重建秩序良好,各民族团结互助,生产、生活秩序井然,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情况。

2.各新闻媒体要对救人抢险、群众安置、卫生防疫、捐款捐物等内容进行分类,组织专题、专栏,尽量集中在整个版面、整个时段刊播,做到宣传报道重点突出,层次清晰。

3.县委报道组根据抗震救灾各个阶段宣传报道重点,及时展开深度报道,发表重要评论,生动展现抗震救灾恢宏画卷,热情讴歌抗震救灾英雄壮举,积极引导干部群众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有效进行思想动态的倾向性解疑释惑、理性引导。

4.县电视台发挥广播电视现场感强,直观、生动的优势,将话筒、镜头对准抗震救灾第一线,尽量进行直播,采取消息、新闻特写等形式,及时编发抗震救灾最新动态,生动反映抗震救灾的感人场面,与新闻事实同步,确保宣传报道的时效性。

5.县政府网站等网络媒体要及时发布授权的抗震救灾最新信息,及时转载中央和省主要新闻媒体的重要稿件,抢占信息发布的制高点。要根据各个阶段宣传主题,充分发挥好网评员作用,做好跟网友的互动,及时有效引导网上舆论。加强对网络贴文的监控,防止不利于抗震救灾的消极言论形成气候、炒成热点。坚决封堵、删除攻击党和政府、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谣言及有害信息。

五、加强对外宣传

1.组织好新闻发布。及时发布最新情况,主动向媒体提供准确、全面、权威的信息。

2.搞好采访服务。有序组织省内外各级各媒体采访,做好登记,联系、安排采访,创造采访条件和便利,积极给予配合。

六、报道要求

1.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宣传报道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维护社会稳定,事关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很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灾情的严重性,充分认识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密组织,全力以赴地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为抗震救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舆论支持。

2.精心组织。主要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引导主力军的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在抗震救灾中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增强信心、振奋精神的重要作用,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扎实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满足社会各界的信息需求。及时转发新华社等中央媒体的重要稿件,形成抗震救灾正面宣传报道强势。

3.正确引导。坚持把舆论引导工作做在前面,密切关注灾情、舆情变化,及时收集掌握涉及抗震救灾舆情信息,进行综合研判,主动引导社会热点问题,密切关注公众的注意力、社会的兴奋点,积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严格纪律。抢险救灾报道政治性、敏感性强,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把握好政策、把好度。严格按照华亭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报道,对涉及到校舍垮塌和学生伤亡数字等敏感问题要稳妥把握,有关灾害伤亡的人数和财产损失要以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发布的数据为准,不发布猜测性、臆断性的报道和评论,不报道非权威部门的信息,不刻意渲染灾情,不炒作救灾过程中存在的个别问题。对谣言、不实情况要及时澄清,有针对性地给予驳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都要服从、服务于抗震救灾大局,做好宣传报道。

  下载      
版权所有:中共华亭县委   华亭县人民政府   站点维护:华亭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7722530 0933-5939333
华亭县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933-7722530
Copyright (C) 2004 www.lgy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编号:陇ICP备12000690号-1
您是第 位访问者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