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W A P 
简体 | 繁体
政务公开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政务公开>>公开信息内容
法律援助申请材料
索引号: 01394879x-16_C/2012-1109005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12年11月09日
主题词: 司法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法律援助申请材料:

一、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二、法律援助机构对下列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免于审查: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城镇居民;

  (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三)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

  (四)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五)符合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人员;

  (六)因见义勇为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人员;

  (七)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

  (八)人民法院指定辩护和给予司法救助的人员;

  (九)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的农民工;

(十)途经本省因突发事件或者特殊情况需要援助的人员

 

  下载      
版权所有:中共华亭县委   华亭县人民政府   站点维护:华亭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3-7722530 0933-5939333
华亭县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电话:0933-7722530
Copyright (C) 2004 www.lgy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编号:陇ICP备12000690号-1
您是第 位访问者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