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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县2017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索引号: 439020438-30/2017-0615003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15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机关事务局 文    号:
 

一、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规范管理和节约资源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自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以2016年为基数,实现公共机构人均能耗比2016年下降3.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4%,人均用水量下降2.8%的目标任务。

(二)完成机关办公场所低效照明产品淘汰任务,全部更换节能灯具。

(三)创建省级节能示范单位1家。

三、工作重点

(一)不断健全完善节能管理制度

各公共机构要贯彻落实《华亭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工作细则和具体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公共机构能耗定额、节能指标等量化目标,对节能管理的主要任务进行综合布置和具体安排。建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费计量和统计制度做好能耗数据的采集、监测和分析,不断挖掘资源节约潜力。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完成全县公共机构年度能耗数据统计汇总,并与上一年度数据进行对比,撰写2017年度用能报告。各公共机构必须于6月底前对本单位建筑、照明、采暖、制冷、办公设备和车辆等能耗设施设备及水、电消耗、办公费用支出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建立能源资源消耗基础台账,每季度与规定的能耗指标进行比对,对超过规定指标的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予以改进。要实行节能工作半年报和年报制度。各公共机构要分别于今年7月1 日前、明年2月1日前将能耗情况汇总上报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每月15 日之前将上月节能减排情况以在线网络的形式报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全面落实重点节能措施

各公共机构要引导机关干部职工增强节能意识,培养良好节能习惯,努力降低能源消耗。

一是节约用电。积极推进空调系统节电,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18℃,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开空调。加强照明系统节电管理,抓好用电设施设备的节电改造,公共场所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照明限时开启、间隔开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推进办公设备“零”待机制度,计算机、打印复印机及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随时关闭,减少使用电炉、电热壶、取暖器等大功率耗电设备。

二是节约用水设置节约用水标识,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对水耗超标的洗手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食堂用水设施等进行节水改造,集中办公区按要求分装单元水表,单独计量、定额管理。新建和改造项目应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水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草坪及花草树木采用滴灌、喷灌等节水灌溉方式,逐步杜绝漫灌现象,并尽可能使用收集的雨水灌溉。

三是节约办公耗材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严禁人为损坏和浪费。推行网络办公、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发,降低纸张消耗。加大节能办公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力度,逐步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从今年起不再采购能效标识2级以下的办公设备。

四是节约车辆费用。按照《华亭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华政办发〔2017〕33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车辆编制和配备标准,全面推进新能源汽车选购、使用和公共机构充电桩安装,积极推广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努力降低车辆油耗和维修费用支出。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和行驶路线,提倡合乘车辆,减少单车出行台次,提高使用效率。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大力倡导“绿色出行”,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

五是节能改造。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办公建筑供热计量以及热源、供热管网和温控装置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因地制宜加大太阳能及浅层地热能推广应用力度。积极运用新技术开展燃煤锅炉改造,配合做好公共机构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工作。

(三)加大节能产品的推广使用力度

县采购办要认真抓好节能产品、设备清单内节能产品的采购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规定,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国家有能耗限额标准的品目,要严格按要求采购。同时积极探索节能产品、设备清单外节能产品采购方式,不断拓宽清单外产品节能采购领域,完善清单外节能产品评标办法和评标细则,强化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节能和环保产品的扶持力度。各公共机构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和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严禁采购国家和省市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四)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各公共机构要组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基础较好的单位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尤其是教育、卫计、文广等部门,要积极开展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节约型场馆等创建活动,今年要引导行政中心、华亭一中、西郊小学开展省级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全县树立一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典型,带动全县节能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五)加强节能业务管理知识培训

各公共机构要按要求及时参加国管局举办的第三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班。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华亭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知识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普及教育和专门培训,使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进一步掌握理解节能工作要求。各单位要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培训课程体系,分层次、分区域、分系统举办公共机构节能培训,努力培养一支熟悉节能法律法规、掌握节能技术和专业知识丰富的技术管理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把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管理机构,明确节能联络员,健全部门、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责任制,形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要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全县公共机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客户端等媒体广泛宣传节能工作。继续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节能宣传资料、技术指导手册、播放节能专题片等方式,大力宣传节能重大意义。倡导“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3层楼以下往返限乘电梯”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各级公共机构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节能改造、节能管理、体系制度建设等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全县节能工作提供借鉴。

三要加强督查考核。按照《华亭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各单位节能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强化刚性约束。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台账和能耗数据报送情况,通过现场查验、查阅自查报告和相关证明资料等形式,对全县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计分考核。教育、卫计、文广等部门要对本系统节能工作进行考核,督促各单位改进措施,降低能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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